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
2、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
3、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
4、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
5、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扩展资料
一、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根据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不同情况,另作具体规定。
二、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
三、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经济收入,负担本人生活费(职务不同,生活费用应有所区别)和他(她)们家属生活费(一般根据家属居住地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定)有困难的,或者因家属治病医药费、家属死亡埋葬费有困难的,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
都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酌予定期或者临时补助。福利费解决了工作人员各项困难,还有结余的时候,对集体福利所需费用,可以适当地给予补助。
四、工作人员的各项困难助,补由本人申请,经过本机关福利组织评议以后,商请本机关人事工作部门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