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租界里维持治安的警察被称为“巡捕”。“巡捕”一词取自“巡捕盗贼奸宄”之意,这是中国古代治安官吏的职责所在,清政府在京畿地区就设有“巡捕营”。在那个西学东渐的启蒙年代,将英语中的PoliceMan翻译作“巡捕”看来最为妥帖。尽管,后来国内组建了现代化的治安机构,并广泛使用“警察”的称谓,但公共租界却一直沿用了富于中国传统色彩的“巡捕”。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中国人最早见识到现代警察的形象便是清末租界内的巡捕。公共租界建立之初,只雇佣了几名中国更夫每晚击竹报更,兼以巡逻鸣警。1854年7月,工部局成立后,立即决定“为了维护租界的治安与清洁”,设立巡捕房,公开招募巡捕,并聘请香港资深警员克莱夫顿担任督察员,领导这一新的机构。公共租界的第一批巡捕共有32人,除克莱夫顿外,还有副督察员马西根及29名普通巡捕。他们的月薪按照级别从30元到150元不等。
随着租界的不断扩大,巡捕的人数也不断增加。到1935年,公共租界下辖中央捕房(现址为上海市公安局)、老闸捕房(现址为上海商业职校)等13个巡捕房,6000余名巡捕。早期的巡捕都是以英国人为主的西捕,1865年以后,相继出现了华捕、印捕、日捕和俄捕,其中又以华捕占了大半。
虽然,西捕的人数仅占巡捕总数的10%左右,但他们待遇相当优厚,巡捕房还开设图书馆、弹子房、游艇俱乐部专为他们服务。与之相比,华捕的薪金只有西捕最低月薪的七分之一。巡捕不仅负责维护公共租界内的社会治安,而且还为私人提供保安服务。1930年,工部局发出布告,对巡捕有偿服务明码标价。雇佣一个西捕,一天(按8小时计算)为20元,日捕10元,印捕8元,而华捕只有4元。
1905年,清政府设立仿西制设立巡警部,清政府管辖区内有了正式的巡警,民国时期改称警察,但租界区内的警察仍称巡捕,直到抗战胜利收回租界,巡捕的称谓才正式在中国历史上消失。巡捕的职能 在上海近代史上,公共租界的巡捕可谓臭名昭著。他们不但破坏中国革命,逮捕共产党员,并“引渡”给中国当局,使刘华、罗亦农等一批杰出的革命家惨遭屠戮;向手无寸铁的群众开枪,酿成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而且与黑社会沆瀣一气,扰乱一方平安。1934年春,一个扒窃团伙在公共租界的车站、戏院、百货公司频频作案,气焰嚣张,巡捕房却迟迟未能破案。原来,窃贼早就买通了巡捕,且多达65人。华捕中还有许多著名的帮会分子,如侦缉股督察长陆连奎、刘绍奎,特务股督察长谭绍良等,正是由于他们的“关照”,常玉清、顾竹轩等青帮大亨在租界内得以横行。
说起“红头阿三”,老上海人都记忆犹新。这些身材魁梧、脚登皮靴、头缠红巾、巡逻在马路上的印度巡捕曾经是旧上海的街头一景。或许大多是骁勇善战的锡克人的缘故,“红头阿三”们执行起巡视任务来,颇为蛮横,不过,也会有碰钉子的时候。
20世纪初,京剧大师盖叫天等人常在公共租界与法租界交界的洋泾浜畔练功。当时的洋泾浜还未填浜筑路,一座座木桥横跨在两岸。一天,盖叫天练功后沿着洋泾浜走回家,边走又边练起“打飞腿”,还发出了“啪啪”的响声。一个印度巡捕见状,即以“扰乱治安”为名,要抓他去巡捕房。面对这蛮不讲理的“红头阿三”,年轻气盛的盖叫天飞起一个扫堂腿,冷不防将印捕摔了个狗啃泥,随后箭步穿过木桥,到了法租界。公共租界的巡捕不能越界抓人,气得那印捕望“浜”兴叹。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开进了公共租界,前后延续80多年的公共租界及其巡捕体系一起湮没于历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