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中国当时租界的情况

2022-03-22 综合 79阅读
据统计,中国自1845年英国从《上海租界章程规定》中取得第一块租界,至1902年奥匈帝国设立天津租界。前后共有27块租界,其中有25块租借国单一的专管租界,2块公共租界。  各国租界的分布:(1911年)  英国6处:  天津英租界  汉口英租界  广州英租界  九江英租界  厦门英租界  镇江英租界  日本5处:  天津日租界  汉口日租界  苏州日租界  杭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法国4处:  上海法租界  天津法租界  汉口法租界  广州法租界  德国2处:  天津德租界  汉口德租界  俄国2处:  天津俄租界  汉口俄租界  意大利1处:  天津意租界  奥匈帝国1处:  天津奥租界  比利时1处:  天津比租界  1931年中国收回天津比租界  公共租界2处:  上海公共租界(由英美租界合并而成)  鼓浪屿公共租界(英、美、德、法、西、日、丹麦、荷兰、瑞典-挪威)  天津最高峰时有9个国家设立租界(天津美租界在1902年合并入英租界) 除租界外,外国在中国的领土占领还有以下几种形式:  租借地:由租借国通过条约获取。与租界所实行的工部局自治的管理形式不同,租借期内租借国在租借地内拥有并行使排它的主权,因此租借地具有殖民地性质。例如大连、青岛、威海卫、广州湾。在中国,租界的法律地位最初是南京条约附件规定的:中国政府许可了英国人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建造房屋以及永久居住的权利。由于列国条约中一体均沾条款的存在,各国很快都享有了在通商口岸活动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合法谈判和武力胁迫的手段,将权利不断扩大,但唯一不变的就是租界只存在于通商口岸。而诸如新界、旅顺、胶州湾等租借地(Leasedterritory)则不同于租界,租借地的租借时间往往长于一般租界,并且这些地区不但允许外国军队驻扎,还由外国人完全掌握当地的行政权(例如驻青岛的德国胶州湾总督、日本关东州长官、英国威海卫租借地总督等),中国官员不能决定这些地区的行政事务。这是租界与租借地的最大区别。  铁路附属地:俄国及日本在其管理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两侧取得的附属用地,拥有行政、驻军、警察等多种权力,中国在此区域内的主权受到限制。铁路附属地的性质类似租界,但范围远比租界为大。  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根据1901年辛丑条约,由英国11国共同管理的地区,行政司法等职能由各国使馆行使,这一点既有别于租借地的总督统治,又有别于租界的工部局管理。  避暑地:江西牯岭(Kuling,庐山)、浙江莫干山、河南鸡公山、河北北戴河以及福州鼓岭(Kuliang)等。这些地区限制中国人购置地产,并组成类似工部局的外国人自治管理机构。  附属于租界的越界筑路区、租界预留地等。例如上海公共租界日本区,又被称为“上海日租界”租界是中国近代史中影响中国政局的因素之一。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多在租界内策划。比如辛亥革命时期湖北军政府和清政府的谈判就是在其内部压力下,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涉而选择在上海的英国租界展开。此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上海法租界秘密召开(后转移到嘉兴)。包括五卅运动在内的大量示威游行路线也多经过租界,以示对外国势力的不满。租界在中国作为主权丧失的象征,中国历届政府都在为收回租界而与租借国展开收回租界的谈判。1917年开始,各地的租界被中国政府陆续收回。  以下是部分租界收回的时间表:  1917年,中国北洋政府参加欧战协约国,对德国和奥匈帝国宣战,收回了汉口德租界、天津德租界和天津奥租界。  1924年苏联宣布放弃原俄国在华租界  1927年1月3日武汉国民政府在共产党的支持协助下,成功收回汉口英租界  1927年1月10日武汉国民政府在共产党的支持协助下,成功收回收回九江英租界  1927年3月24日,国共北伐军进入镇江后,英国领事怀稚特主动撤退巡捕,共产主义青年团特支与国民党市党部派工人部长去上海总工会学习组织工会的经验,返镇后数天时间,火柴厂、面粉厂等十几个大厂与行业领先成立了工会组织。镇江商会会长陆小波率领商团进入租界,接收工部局、巡捕房,改由镇江公安局设立警署。全体英国侨民撤出。因此,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这时已被收回。到4月份,风云突变,国民党清党,延至1929年11月15日,才正式举行收回镇江英租界的典礼。  1930年9月17日国民政府收回厦门英租界  1931年1月15日中国政府收回天津比利时租界  比利时在天津虽有租界,但比租界设立期间,并未做何开发建设,甚至连一座标志性建筑亦未建。1927年1月27日,中国北洋政府与比利时进行双边条约谈判,比方便宣布,愿将租界归还中国。1929年改为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的南京国民政府与比进行了相关谈判,终在当年8月31日在津签订了《比利时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只是延至1931年1月15日,双方才互换了协定批准书,从而完成了租界交接的所有法律程序。  1943年1月,美、英两国审时度势废除了历史上与清政府签订的有关不平等条约,与战时陪都重庆的国民政府改订新的条约,取消了治外法权和在华的租界,中国国内存在百年的租界从法理上结束了它的历史。(1943年3月,日本曾将杭州、苏州、汉口、天津四处日本租界“交还”汪伪政府,8月,汪伪政府又象征性地“接收”了日本控制下的上海租界,以上均为日本及其控制的伪政府之间表演的闹剧)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宣布“收回”除了香港租界外的所有的在华租界和租借地。租界虽然名义“收回”了,但租界内的外国公产一直无法收回。例如上海的租界虽早已取消,但法方迄未交回公产十四处。这些产业均系过去法国帝国主义凭借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取得的,公产不收回,租界就不是真正的“收回”。真正完全的取消租界和收回外国公产,以及各种外国特权的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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