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五种情况:熊彼特进一步明确指出“创新”的五种情况:
(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
(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决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并且,也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
(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
(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也不问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
(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扩展资料:
层次性:
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呈多层次性,企业决策层周围往往是围绕一层至多层的组织,创新可能在企业不同层次的组织中产生,所以创新就呈现出与企业组织结构相对应的多层次性。
要特别指出的是,企业的重要的创新,往往是影响整个企业发展前景的战略决策,因此其决策主要是由企业的高层决策者来完成,而由于决策的重要性,决定了这类决策要有智囊团参加,同时还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征求不同层次组织的意见,这就涉及决策的层次性中协调问题。
决策的协调可以是建立在较低层次上的,如上所述征求意见式的;也可以是建立在较高决策水平上的较高层次的协调,例如要制订新的企业产业发展方向,以推进企业向更高的程度演变,这样的决策肯定是在高层作出的,而同时是一个高水平协调下完成的创新决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