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制理论。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于20世纪初提出的理论,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也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
所谓“官僚”,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的贬义。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韦伯认为,在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形态。
扩展资料
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在组织中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整个组织是一个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在组织中任何管理行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要按章行事。
(4)形成正规的决策文书。在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下级易于接受明确的命令,上级也易于对下级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