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性质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标准和银联标准卡规范统一制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以及金融服务等事务的电子凭证,是具有“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并带有金融借记功能的复合卡社会保障卡功能
(一)凭证功能:通过识别持卡人的合法身份,支持持卡人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请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劳动能力鉴定等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及再就业待遇的申领,同时支持持卡就医、购药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二)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信息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三)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四)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区(县)、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就业和个人参保缴费等劳动保障专业信息。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障卡正式卡有效期为10年,持卡人应于有效期满前45天申请换领新卡。
社会保险卡金融功能激活申请人领导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在银行服务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金融功能未激活时不影响持卡人就医购药,以及办理个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务。社会保障卡挂失办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丢失或者损坏后,持卡人须到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凭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换卡手续。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尚未激活时发生丢失的,本人可持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的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障卡挂失后不能解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办理医疗保险卡丢失损坏后补换领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可凭《挂失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社会保障卡丢失损坏后补换领社会保障卡,申领人须凭《挂失通知单》,到原申领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换卡手续。医疗保险卡个人账户余额处理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后,如原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与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相同,银行系统会自动将原医疗保险卡账户余额转入社会保障卡账户内;如原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与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不同,原医疗保险卡账户余额则无法跨行转账到社会保障卡账户。
两卡服务银行发生变更的申领人,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医保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医保卡服务银行的制定网点办理销户;若医保卡丢失、卡面信息有误、密码丢失及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等情况,须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挂失清户通知书》。参保人员据此书并携带销户人的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人代为办理的还需出具委托协议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医保卡服务银行的制定网点办理销户。社会保障卡保管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保持卡面清洁、平直,不得私自拆卸芯片,防止磁条部分划伤、浸水以及酸碱腐蚀,避免接近高磁高温区域,不能与其他磁条卡相对防止,以免破坏磁性,造成卡内信息丢失,影响个人使用。社会保障卡解卡社会保障卡的医保业务密码在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
由于输入错误造成锁卡,导致持卡人不能正常刷卡结算时,可就近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时解卡,确保卡片正常使用。办理解卡业务时,须提供如下证件:持卡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原件;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