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106条107条的案例

2020-08-20 社会 56阅读
1.丙无法取得所有权。因为没有支付合理对价,仅凭赠与是不会生效的。
2.甲无权要求戊返还。因为戊属于善意取得,但是甲可以要求乙就该幅画的损失对自己进行赔偿。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