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交税:
1、契税: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以上1.5%,二套3%
2、增值税:满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二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5.6%,不满2年征收全额5.6%
3、个税:满五年唯一免,其他情况征收差额20%
4、一类缴纳综合地价款,08年4月11日前的经适房需要交10%,2008年4月11之后的需要缴纳差额70%。
扩展资料:
一类经济适用房的特点:
1、一类经济适用房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2、一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内页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决定是否优先回购,政府决定不回购方可出售。买二手房遇到一类经济适用房一定要看清楚房屋是否满五年,要求卖家提供契税票或房产证,看时间是否满五年。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