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如果遇到橙色及红色污染预警,本市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早在1993年,北京曾经以立法的形式实施禁放,即1992年10月1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1993年12月1日,禁放规定正式生效,直到13年后的2006年才废止。
如遇重污染天气,本市是否还会通过立法形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放?今天上午,记者通过市法制办了解到,今年本市的禁放工作不会通过立法来实现。
法制办的相关人员介绍,首先,一个立法程序从调研起草到出台实施,最少也要经过半年时间才能走完流程,目前距离春节只剩几天时间,从程序上讲不可能再有新的立法启动;其次,法制办目前也没有相关的立法工作安排。
从政府工作的程序上看,如果禁放令不是通过立法向市民颁布,那么则有可能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禁放”文件,向广大市民告知,让市民做好禁放准备。
此前媒体报道称,市环保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前所做的污染预报将不仅仅考虑气象因素,还会考虑到烟花燃放可能产生的污染值,综合作出空气污染预报。
这也意味着,即便原本的空气质量达不到橙色或红色预警程度,但如果碰上燃放高峰,考虑到燃放可能会把空气污染值“抬高”成重污染或严重污染程度,本市也会发布重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于连伟告诉记者,北京市将通过手机平台、媒体等提前向市民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对于坚持在重污染天气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公安机关将以劝导为主,而对于不听劝导甚至殴打辱骂劝导人员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