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公证。
2、如果一方认为是本方的个人财产,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例如,能够证明是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能够证明夫妻婚后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
3、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及立法精神,办理公证只是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并不改变事实状况。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公证的情况下,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