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以后要是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2020-05-17 社会 96阅读

是这样的,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原则上房产就属于这个人的。但是有两种情况:

  1. 首先房屋的产权属于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对首付款和已经偿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也就是说,没有写名字那个人的首付属于借给房产证写名字一方的钱,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有名字的一方,但需向另一方返还首付款,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以及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2. 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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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请参看参考资料的网址,有详细的解释,如果还不明白,请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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