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增值率计征的,不是固定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增值率计征的,不是固定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