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和成本分摊是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
权益法是指被投资公司为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者实现利润的投资收益。成本法是指被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对被投资公司没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权,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
成本法下,只要被投资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投资收益就被确认。权益结合法和采购方法用于编制业务合并的合并财务报表。
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根据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直接计入合并财务报表。购买方法相当于将企业投入市场进行交易。适用于不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
扩展资料:
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时所采用的股权投资会计方法,即根据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中的股权变化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并真实反映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中的方法。在国际社会,当投资比例达到或超过20 %或25 %时,一般采用权益法。
根据权益法,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是指无论被投资企业是否以股息形式分配利润,投资企业都应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发行的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分享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的金额。
权益法的理论基础是,即使被投资企业盈利后不分配股利,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毕竟还是增加了。权益法强调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经济实体关系,即它们已经在会计上形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投资收益应当在被投资企业盈利或亏损时予以确认和记录。
而不需等到被投资企业实际支付股利时才予入账,这一做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地真实地反映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就不能将附属公司支付的股利看作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应将它视为控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变现,因而应是部分收回在附属公司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能真实地反映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权益中所占的实际份额,并可防止人为地操纵利润,但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毕竟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权益法的处理与法律现实相悖,所以国外一般在投资企业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股利方针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时,才采用权益法。
权益法可分为简单权益法与复杂权益法两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