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2、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扩展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内容
(1)、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规划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
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修建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