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

2020-04-25 社会 201阅读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6、车辆道路管理;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1、日常生活类;

2、商业服务类;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4、金融服务类;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社会福利类;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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