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是要被追究刑责,何来反诉资格?!是受强制措施的东西。
要如实回答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被告人享有辩护、最后陈述、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的权利,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申请回避、提起上诉、要求再审的权利,以及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侮辱其人身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等。聋哑被告人受讯时,享有由通晓聋、哑手势的人进行帮助的权利。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被告人行使其法定诉讼权利。同时,《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被告人应尽的诉讼义务,例如: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应当遵守法庭秩序等。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以保证诉讼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