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3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干了一年了,可以提前走吗?是不是要付违约金之类的?

2020-05-06 社会 120阅读
可以提前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专门的培训费用的,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30日以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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