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共同债务。除了下列例外情况,都是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夫妻借贷一方承担债务的情况: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能提供证据,但能够提供证据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对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4、经查证为虚假债务的。
扩展资料:
保护被执行夫妻双方基本生存权益不受影响。要树立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工资、住房等财产权益,甚至可能损害其基本生存权益的,应当保留夫妻双方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执行夫妻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制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伪造债务的虚假诉讼。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证人等,要加强罚款、拘留等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除依法制裁外,还应向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对涉嫌虚假诉讼等犯罪的,应依法将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