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账房”是指因房地产开发商欠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材料款或工程款,由双方协议或按照法律规定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抵作材料款或工程款给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的房屋。
1、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所谓“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者由开发商、材料供应商、购房者签订三方购房合同。无论是签订三方还是两方购房合同都应明确出卖人是开发商,开发商应当承担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应义务。这样,既可以在办理更名过户时减少相应的费用同时也有利于在出现房屋买卖纠纷时,更充分保护购房者的权利。
扩展资料
由于是开发商抵账给出卖人的,因此,往往出卖人手中只有所出卖房屋的抵账凭证,没有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能够直接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证明材料,这样,就形成了开发商、抵账房屋出卖人、抵账房屋买受人间的三角关系。
由于开发商的以房抵账行为已经结束,因此,个别开发商出于不同的原因不愿意配合房屋出卖人同房屋买受人办理相关的商品房产权手续,从而使得抵账房的买受人处于与开发商不能直接对话,与卖房人虽能对话但解决不了房屋产权问题的两难之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抵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