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48条的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法院如果认定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是支持的。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但是,现实和法律是有一定的误差的。一般来说,已经和原工作单位形成诉讼的,就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不是十分必要了。进行赔偿后终止合同是最佳的选择的。当然,法律规定上不能排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选择权。法院应该是根据有利于矛盾解决的最佳方法作出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