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餐饮业达到多少属于一般纳税人标准?

2020-10-01 综合 121阅读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餐饮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根据目前政策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扩展资料

年应税销售额,是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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