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以由户籍地或工作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机构管理。”
以下这些人可以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辞职、辞退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我省或省外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职大中专学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所在单位或企业因破产、重组、改制等原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谋职业或在非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国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从2001年起,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户籍地或工作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机构管理。择业后,档案可随人转到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
,你是哪里的哦,每个地方应该不同的,具体可以问下您当地相应级别的政府部门——人社局,或者您辞职的时候可以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