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史的意义就在于为科学本身服务。
科学史是科学和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历史发展的研究。通过20世纪后期(艺术与人文的历史称为奖学金的历史。)
一阶的科学史和二阶的科学史是密切关联的。我们称之为“历史”的东西,总是那些被人“讲”出来的东西。每一种“历史叙述”的背后,都隐含着叙述者的一套历史“观念”。
这套“观念”支配着历史叙述者和历史学家去选择讲什么、不讲什么,支配着他们如何讲、如何编排形形色色的历史“事实”。
就科学史而言,这套观念首先和主要的是“科学”的观念,其次还有“历史观”,不同的“科学观”和“历史观”决定了科学史叙述的不同范围、不同内容和不同方式,就将写出不同类型的科学史来。
扩展资料:
科学史就是人类文明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凡有文明的地方,就可以写出它的科学史来。就此而言,我们可以有“美洲的玛雅科学史”、“非洲科学史”、“少数民族科学史”,当然也可以有“中国科学史”。但是,这样定义的科学史也有两种可能。
假定科学作为“人类”的自然知识有一种主导的、本质的形态,世界各民族或多或少、或先或后的靠近这种主导形态——生活在现代的人们很容易认同这个主导形态就是西方的科学,特别是西方近代的科学——科学史就是记载自然知识的这一主导形态的发展历程。
科学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因而科学史可以而且应该写成科学与其它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史。科学思想史通常也称内史,科学社会史则称外史。如果说内史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相对比较确定的话,那么外史则多种多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