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子的爵位有哪些?

2020-05-27 综合 85阅读
皇家子弟,也叫“皇族”,号称“天潢贵胄”。清朝的皇族,是从太祖努尔哈赤父亲塔世克辈份开始算起,然后按嫡旁亲疏,分做“宗室”和“觉罗”两大类。凡属塔世克本支,即努尔哈赤及嫡亲兄弟以下子孙,统统归入“宗室”;再就是塔世克叔伯兄弟支系的,都叫“觉罗”。按照清朝政府的规定,宗室腰系黄带子,觉罗身系红带子,用以显示身份的特殊。故此宗室也俗称黄带子,觉罗呼红带子。不过比较起来,觉罗的血缘要远一些。所以尽管他们的地位比一般民众仍显优越,也高于“从龙入关”、同样受到优待的八旗兵弁及家口,但比起嫡裔宗室,还是相差了一大截,更确切地说,清代皇族也就是指属于宗室的那部分人。
当清立国前后,努尔哈赤率领部众东征西讨,一些上层核心,都是他的兄弟子侄,这中间除了因有罪遭到谪废,差不多都授以爵职。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皇家的子孙越来越多,于是围绕着与皇帝关系的亲疏、支派的远近和出生的嫡庶,在宗室内部的等级差别也更加繁杂起来,像有爵位和无爵位、高爵位和低爵位,后来在有爵位中又有近支和远支的区别。
清代宗室的爵位,因皇子年幼未封者不计,分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十个名号。如果加上亲王嫡长子授世子,郡王嫡长子授长子,镇国公和辅国公又有入八分公、不入八分公之别(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把权力和财产分成八份,入八分者均出任佐领以上职,可领有旗下入户。不入八分者无此权利。凡入八分辅国公以上,均归入八分之列) ,此外镇国、辅国将军和奉恩将军又各有一二三等,如此算来,统共有二十多等之多。清代宗室在取得爵位后,除开国初期功勋卓著,或皇帝特准破例可世袭罔替,均每代降等袭爵。这种袭爵授爵,都严格照嫡庶长幼的宗法制原则进行。比如亲王嫡长子袭父爵,余子授不入八分公,侧福晋侧室子授二等镇国将军,妾媵所生子授二等辅国将军,如此层层递降。大致在康熙前期,每个宗室年至十五岁(虚岁,下同),即可按规定授爵。康熙二十七年(1688)改为二十岁,经“文艺骑射”考试,列名优等,方可请旨授封。不过若原授爵职者故世,急需子弟承袭,或子弟中人才超群,可不拘年岁,特例请封。
为了优待宗亲,乾隆三十九年(1774)皇帝颁旨,对爵位的承袭又作了某些松动,即封亲王爵位的每代降袭到镇国公为止,郡主到辅国公,贝勒至未入八分镇国公,贝子到未入八分辅国公,如此等等,最低到奉恩将军,便可世爵罔替。对于女子,到一定年龄,亦按其父族爵位高低和嫡出庶出,分别授封郡主、县主直至格格等名号。另外,皇女则有固伦公主与和硕公主之别。
根据爵位降等和嫡庶制原则,有的宗室便无法取得爵位,于是出现了“闲散宗室”的名号。此外也有少量有爵位者因犯过失而削降为闲散行列的。闲散宗室在清入关前太宗皇太极时期已经出现,到乾隆二十年(1755),已多达700余人。随着宗室人口不断增加,闲散宗室的人数比例,也在迅速地扩大。
闲散宗室原来并无品衔顶戴。乾隆四十七年(1782),皇帝认为他们既“谱列银潢,名登《玉牒》”,可因“身无职级,竟至与齐民无别”,实在有辱帝王金枝玉叶的风度,于是赏与四品顶戴和四品武职补服的荣耀。但这不等于说,就此便能做四品官、食四品俸,而且“若不知自爱”,犯了过错,也可能被革去顶戴。
前面说到,宗室成员都腰系黄带子,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因犯罪被革去黄带子的人。最早是努尔哈赤的弟弟舒尔哈齐,因兄弟阋墙被废为庶人。皇太极当政后,又有兄弟如莽古尔泰、德格类、费扬古等先后遭到革退。康熙晚期,包括舒尔哈齐子孙在内的被革斥人数已多达200多人,以后又续有增加。已革黄带子尽管身份不同,可皇族血缘无法抹煞,从康熙五十二年(1713)起规定,他们的名字也要载入《玉牒》,附于末后,并给红带子为记。后来又把宗室中有罪发配时所生子,也归在“红带为记”的行列,至于他们的待遇则与一般旗人相同。为了使他们与同系红带子的觉罗相区别,行文时多通称“已革宗室红带子”。
宗室的政治地位既高低不同,反映在经济待遇上,当然也有差别。这也是照着有爵无爵、爵位高低而确定的。先说有爵位的,在清入关前,诸王、贝勒等均按八旗分配原则,各拥有庄丁田地。入关后,他们又都在京畿跑马圈地中分得了土地。从顺治七年(1650)起,并照等次发给俸银和禄米,经多次调整,确定从亲王到奉恩将军21个等次,最高亲王岁银万两、米5000石,郡王银5000两、米3000石,直至最低奉恩将军银110两、米55石。不满十八岁袭爵者按半俸支银。王公等因病不能在政府部门当差,除奉特旨准支半俸,一律停止给俸。个别有特殊勋劳,也可发给双俸。在有爵位中,封授公以上等级的,差不多都是皇帝的嫡亲兄弟子侄,所以待遇最优厚。康熙初明令永不圈地,于是每逢新封爵位,便由专管宫廷事的内务府按等拨给粮庄、银庄、瓜园、果园,以及各色庄丁。亲王可得庄园28座又半庄2座,约合五六万亩,庄丁250名(户),还有口外滋生牧场和“采捕山场”。最低一等的公爵,也能分到田庄7座又半庄2座,庄丁29名(户)。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他们中有人一旦除爵或承爵降等,便要全部或将多出部分缴回内务府。
给予闲散宗室生活资助的叫“养赡银”,在性质上有别于有爵职的“食俸当差者”。不过开始时,因闲散宗室也在圈地中分得一份土地,所以并无特别的养赡津贴。后来因人丁繁衍,土地不能再给,加上有的家庭不善理家或受生老病死的影响,原地被典当出去,这样便出现了宗室生计问题。为了适当加以周济,康熙十年(1671),朝廷决定给无政府职位、无俸禄收入的闲散宗室分发养赡银米,其数额中间有过几次变动,最后确定每人每月银3两,岁米22.5石,父故幼子照此发给,残疾无法行走者月银2两、岁米22.2石。乾隆十一年(1746),再次扩大照顾范围,除闲散宗室本身外,家中男性成员年满十岁(后改十五岁)的,每月也可得到2两养赡银。随后又确定,失去子孙依靠的寡妇和无叔伯兄弟的孤女,也按月发给银米,甚至连因犯罪遭到圈禁或遣戍外地的家属,同样能领得半份银粮。
清朝皇帝对宗室子弟尽管照顾周到,但从开销的总数中看到,重点是放在有爵位人的身上,其中又以近支上层王公为主。这里且不说公以上新封爵位都可专门拨赐田土,就从俸银米的数额中,便清楚地看出了高爵位和低爵位的等差悬殊,像最高的宗王与最低等的奉恩将军,两者竟相差达90倍。
清朝政府对宗室成员采取包下来、养起来的做法,目的是为了保持皇族子弟不为人下的封建等级尊严,同时也含有维护皇权、在政治上防微杜渐的意思。所以严格规定,凡宗室成员,不得随意离开北京(后来有一部分人被安顿到盛京落户,属于例外),更不得从事其它职业,做官“既不分用各部院,又不便简用外省道府”(光绪《清会典事例》卷9),只局限于很小范围之内。实际上,它是在养的前提下把大家都束缚起来了。这里尤其是下层宗室,除了向国家等靠要以外,完全失却了学习劳动技能和谋生竞争之路。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只想着自己是皇族,系黄带子,高人一头,要好吃好用,坏习惯越来越多,可谈本领不少人什么也没有,完全成了游食于社会的寄生群。当时宗室昭梿说:“近日宗室蕃衍,入仕者少,饱食终日,毫无所事,又食指繁多,每患贫窭,好为不法之事,累见奏牍”(《啸亭续录》卷4)。他们中某些人的作为,甚至连皇帝都感到惭愧。嘉庆帝颙琰在一次沼谕中谈到:“近日宗室不自检束,致于吏议者不一而足,朕深惭愧”(《清仁宗实录》卷162),宗室的游惰习气,到乾隆、嘉庆时已相当严重。
到了道光、咸丰以后,由于国家内乱外祸不断,朝廷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继续维持本身的统治,加上宗室人口成倍增长,财政状况急剧恶化,对宗室人员的经济照料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得不加以紧缩。咸丰三年(1853)诏令:宗室中现任食俸人员本身红白事暨闲散宗室红事恤赏银,“均暂停止”,闲散宗室白事恤银“暂停一半”;次年,又令王公大臣当年秋季俸银减半支放。同治六年(1867),朝廷恢复发给红白恤银,但新章程确定,红事赏银20两,白事30两,比起先前的100两和120两,或白事恤银减半的60两,都大大减少了。不仅如此,连额定的3两养赡银,亦因七扣八扣而无法保证,“每月不及二两,自养多不能足”(《清续文献通考》卷26)。在光绪年间,皇帝为了装点门面,差不多每年都有那么一次赏给闲散宗室人等一月钱粮的诏令,其实在总的养赡银已被克减的情况下,靠着一年一次的周济,是顶不了大用的。
就在政府对宗室人等的生活照料不断紧缩之际,北京的生活消费程度却在提高,物价节节上涨,康乾时期尚可维持生计的俸禄或养赡银米,到了道咸和同光年间便捉襟见肘了,一些原本锦衣玉食惯了的王公显宦们,常因非属近支,一旦降爵罢职,便立时陷入生活的窘境。奉恩将军绵垒,系已故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镇国将军永芹的儿子、多罗诚密郡王之孙,门第显赫,道光六年(1826)因犯事革退爵职,失去差使,致使无法生活。宗室东明,当过锦州副都统,是堂堂正二品大员,道光初年休致后,亦因“实无养赡”,不得不向负责皇族事务的宗人府申请发给“养赡银米”。另一位宗室永良,当过正三品官,道光中“缘事革职回家”,“无资产隐寄”,竟到了“赤贫”的境地。当时,甚至连世袭罔替的郑亲王府,也因使用不敷,需要向京中商号揭借银子。及至清末,更出现“闲散王公贫甚”而“为人挑水者”(何刚德《春明梦录》下)。后来出任盛京和成都将军的歧元,小时家穷,又碍着面子,不得不“夜出挈篮卖萝卜”来维持生计,至于一般闲散宗室,常有“求其一饱而不可得者”(刘体仁《异辞录》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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