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籍公民,若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可以直接带上港澳通行证原件,身份证到当地出入境部门进行办理;非南宁户籍公民,若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续证需要本人提供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通行证原件,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出入境部门申请办理。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