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医院分级比较复杂,从规模大小分为三级:一级为卫生院,二级为县级医院,三级为省级和地市级医院;按治病的种类的不同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专科医院又分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口腔医院、眼科医院等。由于医院的不同,治疗的水平和设备也不相同,有时为了明确复杂或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问题,这就需要转科、转院或转外地。
(1) 转科:医院分科的粗细与医院级别和规模有关,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出现下列几种情况需转科治疗:
①如收错了科;
②患有多种疾病,本学科的疾病治愈或减轻了另一学科的疾病加重上升为主要疾病;
③住院中发生了另一种其它科的疾病。
转科治疗需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讨论,科主任批准,同时联系相关科室,并取得转入科室的允许,由转出科医生护土协助送入转入科室。
(2) 转院:
如果病人的诊断或治疗受本院条件限制,需转院的,需由所在科讨论,科主任提出,报医院医务处批准;或由病人和家属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科室讨论,科主任提交医务处批准,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3)转外地医院:
如果病情复杂,当地医疗受技术或设备条件的限制,需转外地时,需由病人和家属或科室提出要求,由所在科室讨论,科主任提交医院医务处批准(提出转外地的医院必须是当地的三级医院),再由本地另一家三级医院专家认可,并征得当地医保部门的批准,方可转外地诊治,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急性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4)对病情较重的病人,转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5)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和各种检查资料,避免浪费时间重复检查,并可减少费用。如果资料需归档的,可向转出医院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转出医院。
转科、转院和转外地的规定各地可能不尽相同,但基本原则就是一致的。如涉及医疗费报销,情况可能更为复杂,医保、城市居民医保、农村医疗合作等在管理上和报销遥比例差别很大,具体做法应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而自费医疗的转院或外地可自行决定,但不论医疗费能否报销,在转出前最好还是听听当地专家的意见,弄清楚所患疾病的情况,各地诊治这类情况的能力,是当在医院治不了,还是这种疾病在当前全国甚至世界上都没有好的办法,以免最后钱花了,没达到想象中的效果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