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中心为主贯彻便民、公益、专业和统一的原则。
1、便民。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前移至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窗口集合,为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提供方便。
2、公益。中心办理、受理各项法律服务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指引当事人办理司法鉴定、公证等有偿法律服务时,向当事人说明收费主体和收费标准,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3、专业。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为当事人提供涉及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业务保证准确、全面。
4、统一。规范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服务申请,集中办理法律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