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税所需材料:
除房产证、买卖合同外,买卖双方均需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同时,若买方有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未成年小孩出生证的,需要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到场人员:卖方需全部到场,买方至少需要一人到场
【完税】
到场人员:买卖双方至少一人到场
所需材料:同【审税】阶段一致,带着材料到窗口直接办理即可。
通常办理完成后,窗口会出具告知书,告知书上会有日期通知买方来完税(一般为21天左右)。如果卖家需要办理贷款的话,可以在此期间去银行办理。
【缴税】
到场人员:买卖双方至少一人到场
所需材料:完税告知书
在过了告知书规定日期后,凭告知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取税单、缴税费,缴纳完成后交易中心会出具完税证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拉出税单3天内必须完成缴税,否则会有滞纳金。
【过户】
到场人员:卖家需全部到场,买方需至少一人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进行委托(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委托书样板)
所需材料:房产证、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身份证,买方户口本、婚姻证明材料、未成年小孩出生证,且这些材料除房产证和买卖合同外的材料都要复印一份,有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合同,过户过程中需交手续费,工本费等,一般几百元,要付现金,过户完成后窗口会出具收件收据。过户办理完后最迟20个工作日产证会下来,收件收据上有电话,随时可以查询。
扩展资料: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以上规定是对如何办理房产证继承过户手续的具体规定。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参考资料:房产过户-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