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不设董事会的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由谁任命?

2020-06-09 财经 199阅读

由股东会会议任命,具体要看公司章程。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扩展资料: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三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百度百科—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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