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综合考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报名。
4.报名要求:有报考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须提供《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聘资格承诺书(附件4)。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一式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 份;
(3)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照片须命名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审查通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6.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
(2)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县(市)党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排(班)、村(社区)、乡镇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7.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地点:红河州人社局考试中心(州农校综合楼7楼,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电话:0873-3732537。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8:3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和“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另行公告通知。
2. 面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按性别分设两个大岗位分别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得分(不含综合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和“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