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小学学生休学步骤
1、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按规定审核
3、送教育局审核认定备案
4、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
5、家长领表
6、学校加注意见
7、送教育局审核加注意见
8、将审批完整的材料送学校存档
扩展资料:
办理休学情况
2、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和相关材料(病历首页、诊断回执、治疗病历、住院发票等);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区)级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暂时中断学习,需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
3、学生休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家长同意,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将所有材料照相后,由校级学籍管理平台上传到县级学籍管理平台,并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4、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须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复学。
5、由于学籍管理平台全国联网,并在一定时间自动升级,人为不能改变。所以,休学、转学必须在规定时间要办理完毕,不能长时间拖滞。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