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联系转入学校教务处,登记转学意向。学校同意接收后出具接收联系函,以及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表。
2、持函回原校盖章,学校同意转出后在转学证明表上盖章,并将学籍转出。
3、到区、市教育局盖章,审核通过后手续基本完成。
4、将盖章完备的证明表带回转入学校,由学校将学籍转入。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扩展资料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全国中小学生可办理省内和跨省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