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020-04-22 教育 152阅读

我国幼儿教师的权利是:

  1. 进行保育教育的活动,开展保育教育的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2.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

  3. 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4.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与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5. 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6.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我国幼儿教师的义务是: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 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