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那么该如何判别记借方还是贷方

2020-09-11 财经 180阅读

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视同销售等业务以及进项税额转出,记入应交税费的贷方,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额则记入应交税费的借方。

企业设置“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借方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

2、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销项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贷方分别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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