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明确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政贵清简。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要求,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要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把该由用人主体办的交给用人主体,该由市场运作的交给市场。这不是简单地取消盖章审批,而是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人才公共服务,弥补“市场失灵”。
二、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关键是要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人才适不适用、怎样用好,用人主体最有发言权。要激发用人主体和人才的活力,就必须切实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高校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探索实行不纳入编制管理,逐步放开人员编制控制。相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岗位结构比例和聘用岗位,自主设立医疗、教学和科研等附属机构,在选人用人上可由事业单位自主确定的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再进行审批,真正让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三、健全人才管理服务体系,是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当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政府推动+行政主导”思维理念和工作模式根深蒂固,市场力量调动不足,政府部门唱“独角戏”,人才管理效率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才工作,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人才市场环境。要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标准。要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扩大社会组织人才公共服务覆盖面,既要赋予相关职能,又要明确制度规范,为人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服务保障。
四、推动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大胆试验、勇于创新。这些年来,全国有很多地区在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探索。要鼓励各地区复制借鉴人才管理先进经验做法,根据主体功能布局和区位优势开展差别化试验,大胆试、大胆闯,努力在人才引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创业孵化、创投融资、产业扶持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突破,由点及面、从易到难,探索符合发展实际的人才工作新机制,不断将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