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核算内容不同
低值易耗品核算内容
(1)购买的办公家具:员工卡位、职员椅、客户凳、值班床、铁架床、储物柜、更衣柜、等待椅、洽谈桌椅、休闲沙发等;
(2)IT耗材:传真机、智能考勤机、内存条、硒鼓、墨盒、鼠标、键盘、打印机数据线、交换机、小型路由器、电话机等;
(3)其他物品:电子秤、接货宝、风筒、外场用的大风扇、货架、小推车、托盘、防撞胶、接货宝、硬胶套、微波炉、羊角锤、钳子、水牌、水管、扫把、拖把、玻璃清洁器、灯管、地胶带、锯片、仿真摄像头等。
固定资产核算内容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3、科目设置不同
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借方登记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方登记固定资产清理完成的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扩展资料
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对有形资产究竟是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的判断有一个临界点的问题,临界点之上的为固定资产,之下的则为低值易耗品,没有了这个临界点,就可能对两者的判断造成混乱。
判断标准如下:
1、看有形资产是否符合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规定的两大特征,特别是使用寿命是否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这是由于低值易耗品有“易损耗”的特征,作为固定资产应比低值易耗品耐用,即由固定资产磨损而造成的价值转移要慢于低值易耗品价值的损耗转移,所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需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看是否符合企业自己制定的内部统一的判断标准,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单项价值标准。这是由于低值易耗品有“低值”的特征,即使有形资产符合新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特征,但不符合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判断标准(特别是单项价值标准),就应该属于低值易耗品,超过标准的才归属于固定资产。
3、企业制定内部统一标准时必须注意4点:首先必须符合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规定的两个特征。其次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规模、所使用有形资产的特点(如损耗速度)、数量、重要性及具体管理要求来制定。
再次对一些具有固定资产特征的有形资产,即使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通常应规定为低值易耗品,或者有形资产的价值较大但极易损耗,也应该作为低值易耗品。最后企业制定的内部统一标准必须作为一项会计政策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