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同意船10,000吨的马铃薯离岸价塔科马,华盛顿,买方在日本。买方指定的SS赤褐色采取交付码头7塔科马。在商定的日期交货,卖方交付的土豆到码头7 ,但该船没有在码头上。因为另一个船舶的码头使用缓慢载入中,不得不在赤褐色锚在系泊浮标在港口和卖方安排运输趸船的土豆在集装箱船舶。趸船困绑一道赤褐色和电缆由船舶繁荣重视第一容器。由于集装箱开始越过船舶铁路电缆终结。集装箱然后落在铁路,摇摇欲坠来回一段时间,并最终坠毁了一方的船舶和趸船沉没。所有的马铃薯被倾倒入海。现在买方起诉卖方未能交货。是卖方承担责任?
纽约商品公司( NYMCO )进口货物所产生的C -艺术在香港。货物运往香港港岛线(承运人) 。各方打交道过程之前已为承运人释放货物NYMCO就其提出的“银行担保。 ”这些银行担保发行的承运人的赔偿责任的任何错误。在此之际,但是,承运人对货物公布后NYMCO的公司担保的付款方式。此后不久, NYMCO申请破产。架C -艺术起诉承运人收回欠款的货物。该运营商认为,这是不承担责任,因为NYMCO误了良好的货物的所有权,从当时他们在香港装运。你是否同意这种说法?该运营商还声称,提单是无效的,因为进口商NYMCO破产。什么是错这一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