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具体原因如下:
1.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以确保债务的履行。因此,它是一种实现债权保护和确切的财产的用益物权。
2. 抵押权的本质在于对不动产或动产等财产的占有和支配权。在法律上,抵押权人可以享有以下权益:获得贷款借款人为还款而支付的利息、获得借款人还款而得到的财产价值、有权代替借款人处置抵押的财产等。这些权益均与保护和使用财产的用益物权相关。
3. 抵押权的制度是以保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为目标,通过限制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权利并保留抵押权人的权利,促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这种保护和推动产权交易的作用也是典型的用益物权的作用。
综上所述,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