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于二手房个税的相关政策并未有明显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1. 2019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制度,即“专项附加扣除+超额累进税率”,个税计算更加科学合理。
2. 对于二手房交易,若卖方是个人,则按照个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与其他收入一样。
3. 根据政策规定,如果卖方连续持有房产满5年,并能提供有效证明,二手房销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如果卖方未满5年持有房产,根据所得金额不同,税率也有所区别。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下的,税率为3%;在36000元至144000元之间,税率为10%;在144000元至300000元之间,税率为20%;在300000元至420000元之间,税率为25%;在420000元至660000元之间,税率为30%;在660000元以上的,税率为35%。
5.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买方,可以在个税综合征收制度下享受到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如购房贷款利息抵扣等。
总的来说,目前没有发现国家对于二手房个税的明显变动,政策还需根据时代变化及市场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