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的条件与程序是什么?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由用人单位向县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经县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确认,属于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
(2) 因工作原因引起疾病;
(3) 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公益活动使发生的事故。
2. 工伤认定的结果可能会怎样?
如果确认为工伤,则可获得以下相应的待遇:
(1) 医疗费用报销;
(2) 工伤津贴;
(3) 伤残补助金;
(4)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5) 抚恤金。
3. 工伤认定两次能否索赔两次?
一般情况下,同一工伤事故只能进行一次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待遇。但如果两次认定的工伤内容不同、或者第二次认定是原误、漏认等情况,则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并索赔。但需要对两次认定的时间、具体认定内容等进行仔细分析和比较,以判断是否符合再次申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