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合同的书面通知应当按照以下格式进行:
1.开头:写明通知的名称,例如:“作废合同书面通知”。
2.抬头:应当标明接收通知的人及机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3.正文:说明作废合同的原因和依据,具体文字可以是:“本公司决定作废(合同编号为XXX)这份合同,原因是XXXX。”
4.签名:在通知书最后落款处,需注明发起人的姓名、职位和日期。签字应保证真实有效,如需盖章可以在签字下方加上公司公章。
注意事项:
(1) 语气应严肃、客观,不要使用过激的措辞。
(2) 标明合同编号及作废原因能够提高通知的效力。
(3) 向对方发送复印件可避免未送到或无法证明送达的争议。
(4) 发送通知时应采用快递或挂号信等能够确保传递的方式。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宣布作废合同前,应该仔细考虑一下各种影响和风险,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