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安置房过户程序需要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人和出售方之间的合同协议,需要经过公证。
2.身份证明材料:购房人和出售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3.不动产权证:出售方必须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明,证明其在物业上的合法所有权。
4.房屋交接书:购房人和出售方签署的房屋交接书,证明双方已经完成物业的交接。
5.税务证明:需要提供缴纳房屋转让税的证明 材料。
6.物业证明:出售方需要提供房屋物业费的缴纳证明。
以上是办理安置房过户程序所需基本材料,具体情况还可以根据当地政策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