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撤销权,也称为专利权撤销权,是指专利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撤销对其拥有的专利权的管辖权。其主要特征如下:
1. 由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撤销权只能由专利权人或合法的继承人、受让人等人员行使,他人无权行使。
2. 有限制条件。专利权撤销权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行使,如审查程序、诉讼程序、异常程序等。
3. 撤销效力。专利权撤销权的行使产生的撤销效力对专利权具有普遍适用和长期效果。
4. 法定程序。专利权撤销权只能通过法定程序实现,需要向商标局申请,经过一定的审查和程序后,才能得到撤销。
5. 防护范围不同。专利权撤销权的防护范围通常比专利权防护范围更广,例如,专属撤销权机制可以拓展到专利权的不同要素上,形成更全面、更完善的制度体系,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
总的来说,专属撤销权是专利权人对该专利的权利之一,具有相对严格的限制和程序,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