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指以各种名义吸引个人或企业贷款,然后诱导和胁迫求借人进行高额的放贷,最终达到非法牟利的行为。套路贷涉及多种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非法集资罪:套路贷公司以宣传、营销等手段向投资者发起非法集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2. 诈骗罪:套路贷诱导、欺骗贷款人贷款,提高收益、保障等虚假承诺,并强制收取高额服务费和利息,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
3. 敲诈勒索罪:套路贷公司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要求贷款人归还高额本金、滞纳金和高额利息,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
4. 非法拘禁罪:套路贷公司以某些手段限制贷款人的人身自由,或者违法拦截车辆等,涉嫌违反刑法第两百七十五条之规定。
5. 其他罪行:套路贷公司还可能存在非法倒贷、洗钱等罪行。综上所述,套路贷是一种极度恶劣的非法经营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予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