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军人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
军人二次起诉离婚是指在一次离婚官司完成后,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有些军人在第一次离婚之后没有解决好前配偶留下的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问题,或者对新婚姻没有得到家庭成员的支持,因此选择再次起诉离婚。
2. 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离婚后,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判决生效后,不得因同一原因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在同一个原因下,离婚后不得再次起诉。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军人因为夫妻感情确实出现了新的矛盾和纠纷,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可以视为新的原因而进行二次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确保该原因属于切实存在的、避免重复起诉离婚的问题,并寻求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4. 法院判决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该支持二次起诉离婚的诉求。如果法院认为肯定存在有效的、同第一次离婚原因不同的新事实,且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则有可能支持军人的二次离婚诉讼请求。但如果法院认定该请求与之前的请求重复或被认为带有恶意,法院则不会支持该离婚请求。
总之,军人二次起诉离婚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必须有符合法律要求的新情形和证据,以确保案件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