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解释送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送达的对象:送达应当直接送达有关当事人,如被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
2. 送达的方式:包括收件人签名确认送达、公告送达和邮寄送达。
3. 送达的时间和地点:要求送达的时间、地点应当是在法定期限和法院法定的送达地点进行送达。
4. 送达的证明方式:通过送达回执、邮戳等方式,可以证明发送了送达通知书或文件。
5. 送达的效力和后果:收到送达通知书或文件的一方应当及时查看,并对其计算法定期限。如果未及时查看,可能会导致法定期限逾期而造成损失。
6. 送达的异议和撤回:如果当事人对送达通知书或文件存在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已经送达的文书不再需要,则可以主动撤回送达。
总之,刑事诉讼法解释送达的内容规定了送达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确保了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