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是指对一项审判结果持异议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个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兼有事实审查和法律审查:在上诉程序中,被上诉方可以就案件事实和裁判适用的法律理由进行参与。这也就意味着,上诉程序同时包括对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的审查和判断。
2.二审为终审:在我国司法体系中,上诉程序只允许在第一审之后进行,而且一旦达到二审的阶段,其裁判结果便成为终审结果,不能再进行上诉。
3.主张必须明确:在进行上诉程序时,当事人必须将自己的主张明确地表达出来,不能随意更改或混淆。
4.受理条件严格:为了控制上诉的数量,我国设置了一些严格的条件,例如不接受匿名上诉等,这对于被上诉方和上诉人都具有挑战性。
5.时间限制明确:在各个司法程序中,上诉程序的时限是比较短的,双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这就要求当事人学会合理安排时间并严格遵守时限,不然可能会错失上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