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是指买卖双方就一定时间内订立合同的交易过程中,买方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向确认书。它具有如下的法律效力:
1. 受约束性:认购书的内容是双方针对交易关系的意向,一旦认购书达成并签署,双方就相互承担了约定事项,并受到其所规定的限制和义务。
2. 合同构成要素:认购书作为一种书面证据,在证明交易意向的同时,也分别证明了合同订立的必要要素,如商品、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等。
3. 保护权益:认购书是买方用以表明交易意向的一种书面证据,它能够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交易中发生的争议能够总结解决依据。
4. 法律追究责任:认购书是法律上认可的交易意向证据,如果有一方未按照认购书的内容执行,对方可以寻求法律维权途径。
综上所述,认购书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对于交易的双方都有一定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