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代理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辩护人: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聘请辩护人为其代理人,进行辩护和答辩。
2. 民事诉讼代理人:如果被害人是民事诉讼参加人,则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3. 法律援助人:当案件中的被告人没有雇佣辩护人的条件,或者案犯无力支付辩护费用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指定代理人进行辩护。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负有法定义务保护其人身权益的人:阳性侵罪、暴力侵害等案件中,受害者无力支配自己的行动时,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权利。
5. 其他应当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法院指定的代理人等。
总体而言,刑事诉讼中代理人的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围绕被告人、被害人和法律援助人等角色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