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由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如下:
1. 客观方面:根据财产损失、各种费用和医疗支出等经济损失进行计算,如医疗费用、交通费、生活费等。
2. 主观方面:根据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精神痛苦、损失等因素,进行评估。其中包括:
(1) 身体上的疼痛和不适感受;
(2) 神经系统受到损伤导致的不安、猜疑、恐惧等心理影响;
(3) 因离婚引起的家庭矛盾、亲友关系问题等所带来的心理创伤;
(4) 个人情感上遭受的打击和剧烈的愤怒等情绪反应。
总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是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的,以达到公平合理的补偿目的。